3月9日下午,盛達集團地產事業部與各項目公司目標責任狀簽訂會在蘭州舉行。盛達集團領導劉大利、路生祿、杜志強出席。
盛達集團副總裁、地產事業部總經理劉大利主持目標責任狀簽訂會。出席簽訂會的地產事業部領導有崔照新、張志權、梁貴倉。 盛達集團監事會副主席馬海順也出席簽訂會。
參加簽訂會的地產事業部有關部門領導:劉文慶、馬文德、趙敏、高學兵、朱曉東、羅小強、劉建勇、武來祥、李保聚、張守倉、高廣通、汪少華、李煜、鄧瑞萍、謝義誠、郭維、鄧小鐘、裴小玉等。
為貫徹落實好2017年生產經營大會決議、認真領會并不折不扣的落實董事長、馬總裁講話精神,確保2017年的六大項目建設目標與銷售目標的完成,地產事業部特召集各項目公司項目負責人、工程負責人、銷售負責人等簽署地產事業部與各項目公司的目標責任狀,本次會議還邀請到集團黨委、企管部、財務部等相關領導列席參加。
集團副總裁、地產事業部總經理劉大利首先分別與青海聚富房地產、蘭州華夏房地產武威項目部、安徽盛達華夏房地產、蘭州金城廣場項目、蘭州盛達廣場項目的負責人和銷售負責人簽訂了2017年建設項目目標責任狀、銷售目標責任狀。
目標責任狀簽訂后,各項目負責人與銷售負責人分別做了表態發言,各項目負責人向大家簡單介紹了今年項目建設與銷售情況,并一致表示一定不辜負董事長與集團的重托,全力以赴,敢于擔當、主動作為、攻堅克難完成目標任務,請董事長與集團領導放心,一定不辜負使命,圓滿完成任務。
目標責任狀簽訂結束后,黨委書記路生祿、集團副總、企管部經理杜志強、集團監事會副主席馬海順,分別做了講話。他們表示,本次會議是貫徹落實2017年生產經營大會的一次重要舉措,召開的不僅及時,也很有意義,今年生產經營大會之后明顯感受到了大家積極工作的態度,也感受到了大家信心十足。地產事業部與各下屬項目公司簽訂目標責任狀,進一步細化分解集團下達的生產經營目標,進一步明確職責,是地產月度、季度工作努力目標。
同時,集團領導還認為,各項目負責人的表態發言積極,信心很足,為地產事業部2017年的開局起到了良好基礎。集團領導指出,地產板塊各項目公司負責人一定要提高工作的剛性,樹立起安全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控制四位一體的管理理念。同時集團監事會將對項目公司各項工作繼續做好必要的監督管理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2017年將對項目公司加大績效考核力度。
劉大利對會議做了總結發言:本次會議為我們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目標責任狀簽訂后,請各項目公司立即安排好工作計劃,抓住時間節點,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好2017年經營目標。請各項目公司負責人回項目后立即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領會今天的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好各項工作任務。
劉大利對項目公司高層領導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
第一要善于發現員工的優點、以幫助員工進步和提升為己任,能和員工打成一片,幫助員工解決工作與生活中的困難;用愛心去感化人,用情感去激勵人;做好團隊建設工作,確保人力資源的穩定性。
第二要善于研究、少聽匯報。客觀公正的評價下屬,下屬思想有問題,領導也有責任。要對下屬做好思想工作,用正能量引導下屬,提高工作效率,將團隊優勢發揮到極限。
第三要善于發現問題,集思廣益解決問題,優秀的管理者一定是善于發現問題的人,但絕不應該是制造麻煩的人。發現問題后,不是去找員工的麻煩,不是去推卸自己的責任,而是首先想到怎樣避免問題重復產生,尋找徹底的解決辦法。
第四、你們手中的權力是董事長賦予的,但領導能力需要靠自己鍛煉提升,手中的權利一定不能濫用和違規違法。
第五、領導者要有開放的心胸,可以容納遠大的理想,可以設立長遠的目標,以發展的、戰略的、全局的眼光看待問題。一個好的管理者有無格局往往體現在做計劃上面。一個組織有無效率首先取決于你的計劃。計劃不合理,全員受累;計劃不周密,瓶頸產生;計劃有錯誤,勞而無功。
第六、要清楚認識到計劃的重要性;一是不訂計劃,過了今天再說明天的事,一點前瞻性安排都沒有,往往工作被動、效率低下。另一個極端就是計劃超過能力,從來達不到實現目標計劃的目的,讓大家對計劃失去信任,計劃也成了擺設。所以必須認識到計劃管理的重要性,項目的整體計劃要分解到年度,年度計劃要分解到季和月及周計劃。
第七、項目管理者一定要清楚項目的總造價和目標利潤。每個管理者對項目的總價、利潤、銷售回款的賬目要清楚。
第八、各專項會議要及時召開,開會要有質量,開會是要在會議上解決問題,不能光開會不解決問題。
最后,地產事業部要對各項目公司進行考核,考核與經濟掛鉤,按現有的工資副總經理及銷售總監以上的領導,15%為績效考核工資;工程部經理及銷售經理10%為績效工資,專業工程師及其他人員5%為效益工資,每一季度由事業部、企管部及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沒有完成季度目標任務每月效益工資全部扣除。完成季度目標任務全部下發績效工資,超額完成季度目標任務副總經理及銷售總監以上的領導按當月工資30%為績效考核獎勵工資;工程部經理及銷售經理按當月工資20%為獎勵績效工資,專業工程師及其他人員按當月工資的10%為獎勵工資。本規定從4月1日開始實施執行。